3、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所供应产品的生产资质证书;
5、产品供应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认证的供应商,同时应提供iso9000认证证书等;
6、所供应产品有交通行业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新产品还应提供技术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
7、生产企业相关的资信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有关文件;
8、代理供应商近三年为同类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证明资料(需附用户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意见等)。新取得代理资格的供应商可提交能够按期保质保量供货承诺书;
9、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